2018年春节期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压减8%
原标题: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加强“冬防”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压减8%
中国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赵文瑞) 10月11日,记者从市安委办下发的《兰州市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了解到,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将按照“长期、临时零售网点总量较2017年均压减8%”的目标,提前谋划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布局;近郊四区及榆中县和平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合镇,永登县树屏镇区域内靠近城区和在主要交通沿线的村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网点;远郊区县主城区内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总量,原则上每个县城长期零售网点不超过2户。
烟花爆竹经营进出口把关更严
记者在《通知》中了解到,今年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的进口和出口都将更严把关。“进”时,按照“两关闭、三严禁、四统一”的原则,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准入条件,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统一零售网点门头标示;统一店内外安全警示标志;统一证照、制度上墙;统一向社会承诺安全、守法经营。“出”时,各长期零售网点必须设立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安全培训;严格批发、零售经营环节流向管控,零售网点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来源合法、规格合标的产品,零售网点将配送和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品种、数量、流向实施实名登记。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要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通知》强调,要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将任务、人员、责任落实到三级网格中,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大对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特殊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加大对宾馆酒店、居民小区、公墓、临街商铺、汽车销售4S店等重点燃放场所的管控,形成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管控机制。
市安委办将对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落实禁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禁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相关新闻
- 2017-10-11兰州全面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 2017-09-06甘南卓尼县安监局对县城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网店及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
- 2017-03-22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多举措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
- 2017-03-21甘南碌曲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文化类节目接连登场 题材需突破创意待开掘
英国爱丁堡艺术节 在艺术之都讲好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