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 清除“前腐后继”的腐败“污染源”
原标题:【清风时评】清除“前腐后继”的腐败“污染源”
杨元戎
日前,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其中有一个细节令人深思,他在担任桂平市长期间,明知时任市委书记黄志光(另案处理)违反规定,却仍然代表桂平市人民政府签字,后担任桂平市委书记,又指使副市长莫革在政府会议纪要中加入土地出让金先缴后返的内容,造成国家损失613.5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18日)
又是一例“前腐后继”的典型,麦承标步了前任黄志光的后尘,落马原因如出一辙。“前腐后继”应该说早已有典型案例,昆明市三任书记仇和、张田欣、高劲松相继中箭落马;河南省交通厅13年里更是上演了四任厅长的“腐败接力”丑剧;太原市前后三任公安局局长苏浩、李亚力、柳遂记如飞蛾扑火走向腐败歧途。如此多的“前车之鉴”却未成为“后事之师”,后来者没有引以为戒,反而重蹈覆辙,悲剧不断重演,引人深思。
如果把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比做“半亩方塘”,一条鱼死了,是鱼有问题,如果一群鱼大面积死亡,可能就是水环境被污染了。不时发生的“前腐后继”、塌方式腐败现象说明一些地方的“半亩方塘”已经浑浊不堪、病原肆虐,必须清除“污染源”,让水清澈见底。
清污先得清除污染的源头。“前腐后继”、塌方式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源在于选人用人不当,受制于潜规则和“朋友圈”,使得“半亩方塘”成了“大染缸”。前任一把手一旦破坏了政治生态,将给继任者带来巨大挑战。像麦承标这样的继任者受到前任违规之道的熏染,没有勇于纠正,反而从恶如崩,甚至把违规“秘笈”传授他人;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则是随波逐流,放之任之,终究没能“独善其身”。除弊革新,必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住继任者这个“关键少数”,使其着力肃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破除上下级被异化的人身依附关系,带头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创业形象,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对“前腐后继”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现象采取“壮士断腕”“刮骨疗疮”式治理,必须按照党中央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清污治污是一项系统工程。针对腐败现象的隐蔽性、顽固性、反腐性、长期性,必须持续清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总量,进一步完善从严治党治吏的制度“笼子”、严格选人用人机制,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唯有如此,才能清除腐败“污染源”,涵养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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