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纳入政府考核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纳入政府考核
中国甘肃网9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府主导和市场行为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座。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范围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2处,分别占到全省总数的41.2%和30.9%,保护利用工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重大。目前,全省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范围内有21处国保单位设有专门管理机构,172处省保单位实现了专人管理。
报告提出,虽然我省在保护利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作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一国家级文化平台所在省份,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数目与创建要求相比,与文化大省的建设目标相比,工作还比较滞后。为此,报告建议,将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有效提高保护利用的工作水平。同时,制定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款、投资、入股、众筹等多种方式参与保护利用工作,在政府主导和市场行为的有效结合上下功夫,为保护利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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