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在居民小区内试点建设微型消防站
原标题:兰州市将在居民小区内试点建设微型消防站
中国甘肃网9月1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王钊)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微型消防站进小区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兰州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在全市具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内依法建设微型消防站。
根据《试点方案》,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符合建设微型消防站条件的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楚。对有消控室的居民小区,可按照“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将微型消防室建立在消控室;对无消控室的居民小区,可在小区大门入口处建立微型消防站。设立微型消防站的居民小区应当配置不少于6人的消防装备及器材,其中包括灭火防护服、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腰斧、绝缘剪断钳、大斧、消火栓扳手、水枪、消防专用水带、强光照明灯、ABC型干粉灭火器、手持对讲机等器材装备,确保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投入使用。
《试点方案》明确,由物业员工和业主组成义务消防队,主要包括灭火组、救援组、疏散组,随时应对发生的紧急情况。同时,组织参加消防主管部门消防业务培训并进行消防演练,以“救早、灭小”的要求,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扑救初火等防控工作。各物业企业要针对所管理居民小区的自身特点,研究制定本小区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值守人员,做好本小区消控值班、消防设备和器材使用和检修、故障维修记录等,形成居民小区消防隐患防控制度化、责任化,确保实现人员履职到位、宣传培训到位、隐患消除到位、设施保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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