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双管齐下”治理“医闹”
原标题:【看法】“双管齐下”治理“医闹”
祝建波
近日,黑龙江省卫计委、公安厅、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9月4日《黑龙江日报》)
平心而论,不管医患双方到底谁是谁非,病人家属甚至是职业“医闹”采取暴力手段的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必将使医患关系更加恶化,其最终损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众所周知,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纠纷是医患双方的问题,“伤医、闹医、辱医”等行为是医患纠纷的升级版和集中爆发。很多时候,患者及其家属之所以不能冷静地面对纠纷,不愿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维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形成完备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患者反映诉求、获得救济的渠道严重不畅。因此,要想真正解决医患矛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是“堵”,健全医患纠纷解决机制是“疏”,而要疏通这个制度化出口,关键就是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首先,政府要推动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均衡分布,切实解决普通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其次,对患者需要多一些医疗常识的宣传、多一些对其知情权的保障,使其能够冷静地面对问题。再次,医疗机构应确保所有的诊疗过程规范、标准,患者病历完整无误,即便有了纠纷也能底气十足。
此外,还应该有一个独立、公信、规范的第三方,一旦接到患者投诉,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医疗机构查封病历、固定证据,并及时做出公平处理。如此一来,各方面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医闹”也将无处可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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