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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律师进医院 一剂治医闹的良药

2016-09-13 08:13:47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律师进医院一剂治医闹的良药

  何勇海

  湖北省利川市,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聘请了律师。其职能,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二是将医疗纠纷的解决引向法律轨道;三是对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决策进行法律审查。律师的定位,是医患的中间人,尊重事实,讲求公正。律师进医院两年来,利川市公安机关介入的医疗纠纷,下降了近六成。

  利川市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聘请律师,是在保障医疗执业“用法律说话”,不仅方便医务人员跟着律师学习法律知识,规范医疗行为,诸如加强痕迹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完善病历保存等;而且,有利于给医疗机构管理者灌输法治精神,作出符合法治精神的决策,律师甚至可以对医疗机构的决策进行法律审查。

  尤其是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律师进医院,更有助于“用法律说话”。医疗行业是充满未知与不可预测性的行业,医疗意外可能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然而由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较为严重,患方未能充分认知医疗有风险,一旦有医疗意外发生,就容易造成医患纠纷甚至是医闹、暴力伤医事件发生。

  而律师进医院之后,解决医疗纠纷难题,就是寻求另一种路径:若患者对医疗服务有疑惑或不满,医院就可派律师与患者先行沟通;若发现患方有医闹倾向,律师则可告诉患方法律的红线所在,帮助其认识到维权的举止边界。律师毕竟熟悉法律条文,且能将复杂的法律条文通过平实易懂的语言阐释出来。有了这番“前端治理”,就可能将医闹阻止在未发生之前。即使真正发生了医疗纠纷,律师也可有效推进纠纷走上法律程序。

  进了医院的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绝对应该成为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第三方力量”,这样才能倒逼医疗机构规范行医,提高医疗机构的法治精神和纠错能力,也才容易取得患者的普遍信任,才可能引导患者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最终也才能很好地实现医院和患者的良性沟通,帮助解决矛盾,“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医闹困境,才会得到真正改善甚至绝迹。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