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普通成年人、学龄前儿童由150元调整为180元/人
原标题:2017年兰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普通成年人、学龄前儿童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马莉) 8月31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05)要求,兰州市确定了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其中,2017年各级财政对全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达到450元。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普通成年人、学龄前儿童:由150元调整为180元/人。征缴工作拟于近期开始。
大中专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生:由80元调整到100元/人
重点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标准50元不变。
-特殊人群由民政部门全额或部分资助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基本信息由兰州市民政局统一提供,兰州市社保局负责统一导入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城市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进行全额或部分资助。
一、二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个人不再办理缴费手续
三四类保障对象:只缴纳50%个人缴费,民政部门资助50%个人缴费
(注:缴费期结束后,资助资金直接存入县区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相关新闻
- 2017-09-01甘肃:安全隐患突出 一批运输企业被点名
- 2017-09-01甘肃省十大民生项目支出累计达1545.2亿元
- 2017-09-01兰铁局暑运人数首破千万人次大关 高铁客流占“半壁江山”
- 2017-09-01【教师节特别策划】兰州:31年 他每天都是盲童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