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15家医院综合改革 将取消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原标题:省级15家医院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公立医院将取消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中国甘肃网8月2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金奉乾 记者李杨) 8月24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
据悉,8月26日零时,省级15家公立医院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零差率销售。8月底前,我省省级15家公立医院和11个非国家试点市州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全省全覆盖,意味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如何监管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趋利行为?记者了解到,医改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监测和监管,严格将住院患者自付费用控制在30%以内。一是继续落实医疗机构“八八排队”等行业监管制度,推行医疗行为“千分制”管理,强化问责机制,对药占比、每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控制情况;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行为,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处方点评等措施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科学诊疗。
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办医主体财政补偿,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医院不会出现政策性亏损。
本次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本次改革的总体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
把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优化医院的收入结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衔接、财政适度补偿、医院运行机制转换等改革同步实施,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发生什么变化?
1.上调部分: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价格【调增诊疗、护理、手术(5090项)、治疗等共计6113项】
2.下调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检验价格(调降检查、检验共计1231项)
3.未调部分:长期病患者的康复类、神经类、血液透析等项目(计670项)
4.取消部分:取消挂号费,并入诊查费,西医门诊诊查费调整2元。
-部分服务项目价格有变化
大型仪器检查平均降低8.3% 检验平均降低19.7%
护理平均增长89.9% 治疗平均增长19.8%
手术按级别平均增长43.8%(除麻醉、辅助操作部分)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确保总体上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通过病历验证、带量测算、医保资金承受能力测算,减轻了患者总体费用负担。
但就每一位患者而言,由于医疗服务项目调整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调增住院、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因病种与个体存在差异会有不同影响。内科住院病人因药品费用占比较高,此次调整后费用有所下降;外科病人因手术等项目调增,调整后费用有所上涨。
药品售价有什么变化?
此次改革,兰州市辖区所有公立医院药价都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以下选取10元以内、100元以内、1000元以上不同价位区间的常用药品对药品零差率降低的药品价格进行对比。
调整后的价格变化如下表
10元以下
兰州市市属医院落实药品零差率后部分药品售价情况:
药品名称规格零差价前零售价(元)零差价后零售价(元)
乙酰螺旋霉素片0.1*24 3.30 2.87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0.1g 4.60 4.00
阿莫西林胶囊0.25g*50 8.07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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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以下
注射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2.25g 32.10 28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20mg 63.2 54.96
阿德福韦酯片10mg 77.40 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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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以上
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 153.64 133.60
注射用生长抑素14肽3mg 594.50 542
聚乙二醇干扰素a-2a注射液0.5ml:180ug 1047.50 995.00
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3.6mg 2104.49 2051.99
解读
兰州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通过对部分药品的价格改变分析后可以看到,100元以下的药品均减少了15%的药品加成,500元、1000以上的高价药品在原政策销售中并不是按照15%来调价,通过这次的零差率销售政策售价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具体调控方式:取消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取消暖气费、空调费并入床位费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检查费用降低15%至25%。同时,将所有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均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相关报销政策,总体上不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甘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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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公布的原“诊疗项目目录”废止
中国甘肃网8月25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金奉乾) 8月23日,甘肃省医改办、甘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更新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
根据我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甘肃省省级医疗服务价格(2017版)》,对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编码进行了调整。省医改办组织人员对《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甘医改办发〔2017〕5号)中的“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新调整的医疗服务目录编码进行更新和调整。自公布之日起按新调整公布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执行。2017年7月1日公布的原“诊疗项目目录”废止。
据悉,《诊疗项目目录》2017年版所列诊疗项目共计8476项,其中予以支付的诊疗项目6069项,主要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1707项,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700项,主要是综合服务类项目、非疾病诊疗类检查治疗项目、生活服务类项目以及特需服务项目等。其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诊疗项目均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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