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5家省级医院26日零时起取消药品加成 告别“以药补医”时代(图)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8月24日讯 (本网记者 杨成 实习记者 邬盼盼 文/图)记者从8月24日上午召开的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政策,经省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8月26日零时起,甘肃15家省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8月底前,15家省级公立医院和11个非国家试点市州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全省全覆盖,意味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甘肃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郭玉芬介绍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取消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补医”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难啃的“硬骨头”,也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主战场。
据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郭玉芬介绍,2015年起,甘肃全省69个县(市辖区除外)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庆阳市、白银市、酒泉市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甘肃省发改委副主任兼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陈波介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破除逐利机制
据省发改委副主任兼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陈波介绍,为了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转换运行,在省医改办协调下,历时3个多月,甘肃制定了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价格调整方案。经测算,省财政作为办医主体补助10家省级医院每年5000多万元。省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5%、省财政补偿1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10%三个渠道进行补偿。市州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州政府确定。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确保总体上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
陈波介绍说,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医院得发展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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