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甘肃篇】享受更多成果 得到更多关爱——甘肃省不断促进农民工工作
原标题:享受更多成果得到更多关爱
——我省不断促进农民工工作综述
华亭县西华镇邀请园艺师对当地百姓开展“冰美人”花卉的种植培训。今年,华亭县西华镇结合乡村旅游推介,引进“冰美人”花卉试种,通过流转土地吸引当地农民本土打工就业,增加了当地百姓收入。 记者 张子恒
农民工工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严格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社会融合工作,农民工各项工作成绩不菲。
2016年,全省农民工总量479.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65.8万人,全年创劳务收入865.8亿元,农民工月均工资达到2944元;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逐步加快,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已发放有效居住证86.5万余张,农民工子女教育、住房、文化和卫生计生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进展。
记者 文洁
完善政策措施
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目前,全省已建立了康县、凉州区、陇西县和环县4个国家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县,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在项目落实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了临洮县、秦安县和高台县3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县,省上决定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资金帮扶。
人社部门还加强省际合作,扩大劳务输转规模。一方面是“请进来服务”,湖北省32家用工企业在庆阳宁县举办专场招聘会,用工企业与求职者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洽谈;另一方面“送出去就业”,我省分别与新疆、安徽、湖北等省区开展工作对接,巩固扩大原有劳务市场份额,促进劳动力输出就业。
为精准推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务输转脱贫工作,在全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选择了150个劳务工作的典型村,建立劳务输转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同时,将建档立卡的农民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创业培训、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村互助资金贷款等扶持政策,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创业。2016年,全省共输转农村贫困富余劳动力116.5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6.79万人。
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扩大和提高了培训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300至1200元,创业培训补贴提高至1300元,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免学费政策,对我省就读技工学院58个连片贫困县的农村家庭子女,凡符合条件的,一律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费资助政策。
强化技能培训
提升农民工职业素质
据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竞争能力,努力实现稳定就业。全省共组织开展劳务输转引导性培训68.8万人,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49.7万人。
人社部门完善全省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2016年全省共举办面向农村劳动者的“春风送岗位专场招聘会”491场,免费为约72万名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通过活动,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37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89万人。
人社部门还利用农闲时间和春节前后务工人员集中返乡高峰期开展劳务输转培训,以58个片区贫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劳动力为重点,统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其他地区组织开展农村技能致富和创业带头人省级示范性培训。2016年,全省共完成劳务输转引导性培训68.8万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6万人,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49.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8.8万人。
严格监察执法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严格落实劳动用工监督责任,加大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日常动态监督,健全完善工资支付的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情况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纳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对有欠薪逃匿动向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2016年,全省共为6788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04亿元。
人社部门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补签劳动合同9.14万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加强高温津贴政策督促落实,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查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案件,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16年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2.98万户,涉及劳动者109万人,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74件,办结6638件。
平等享受公共服务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2016年,我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各自职能,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不断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财政部门完善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公安部门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工作流程,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举家进城落户。凡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可在当地享受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以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教育部门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接收学校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确保符合法定年龄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及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
卫生计生部门针对农民工的年龄特点,重点加强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住建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民工住房保障作为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2年起,连续5年将“外地来甘工作、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范围,给予住房保障”提请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6年,全省累计为农民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1.23万套,有效解决了3.66万名农民工的住房需求。
我省还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充分利用这些公益性文化设施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流动电影放映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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