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兰州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起
原标题:上半年我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起 50人受到党纪处分
中国甘肃网8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8月22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起,处理51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同时,3次通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问题13起,涉及18人。
据悉,今年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纪委要求各区县对扶贫领域开展自查督查,确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7个区县立即行动,聚焦扶贫领域,开展自查督查,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榆中县纪委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21个乡镇238个行政村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问题2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21个,正在整改4个。
7月底,兰州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紧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各区县自查督查,启动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织扶贫、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5个巡察组,对全市7个区县,59个乡镇在扶贫领域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各巡察组已巡察35个乡镇,发现征地拆迁、土地确权、房屋改造、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村务不公开、侵害群众利益、村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152件,已移交区县纪委核查5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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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甘肃网8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查纠基层“四风”,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市纪委通报兰州新区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兰州新区秦川镇石门沟村原出纳牛万林侵占土地转让金问题。牛万林在担任石门沟村二社出纳期间,擅自向石门沟二社村民芦某某的砂场以每亩3万元价格转让集体和个人水浇地共4.75亩,获取土地转让费14.25万元,并将其中的2.15亩集体公摊地转让费6.45万元据为己有。牛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兰州新区西岔镇司法所原所长徐文剑虚报土地亩数和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6年,徐文剑在被抽调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亩数和附着物,为山子墩村部分村民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财物共162000元。2014年9月24日,徐文剑为山字墩村八社村民虚报土地共3.43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10535.18元。徐文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兰州新区西岔镇赵家铺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文龙、村委会原文书巨运胜虚报土地亩数冒领土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4月,王文龙授意巨运胜将集体土地补偿款60908.74元打入其嫂杨富梅账户,后转入个人账户。2011年7月,王文龙利用职务便利,在本人及他人名下虚报土地6.991亩,冒领土地补偿款203438.1元;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巨运胜在本人及他人名下虚报土地4.282亩,冒领土地补偿款144161.4元。王文龙、巨运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涉嫌违法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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