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要看到广场舞大赛背后的文化“无形之力”
原标题:要看到广场舞大赛背后的文化“无形之力”
作者 孙维国
为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扩大创城工作宣传面和知晓率,日前,魏岭乡在沈家岭村红色文化广场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大赛,来自全乡8个村的17支队伍参加了比赛。(详见8月22日《兰州日报》3版)
据悉,此次广场舞比赛紧扣创城主题,宣传创城工作,通过讲解创城知识、发放了宣传资料、开展创城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倡导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树立文明新风,建设美丽家园,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可见,此次举办的广场舞大赛不是单纯的跳舞比赛,而是以广场舞大赛为载体,让参加广场舞大赛的民众,亲身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在亲身参与中,不但能够切实感知文明,而且能够通过这种形式,提升文明意识,涵养文明素养。
众所周知,广场舞现在很流行,城市大街小巷,到处可见广场舞。可是,广场舞这一原本是民众一项基本权利的健身运动,而今在城市却处处受阻。一些地方甚至出台规定,对广场舞进行各种限制。跳广场舞健身,本无任何问题,之所以现在成了问题,关键是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扰民和“空间占用”,其中尤以噪音扰民为问题焦点。之所以噪音扰民,根在跳舞者只顾放大分贝尽情舞蹈,不顾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可见,化解广场舞问题,最为重要的是化解噪音扰民。如何化解?除了政府加大文体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更为关键的是,跳舞者在享受跳舞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懂得自律,文明跳舞。
某种意义而言,广场舞引发的“噪音扰民”问题,与跳舞者不懂自律,缺失文明素养有重要关联。恰因此,通过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大赛”这样接地气的活动,倡导文明跳舞,提升文明意识,涵养文明素养,就显得尤其必要。如果每个跳广场舞的人都懂得自律,文明跳舞,就能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力避“噪音扰民”等问题。
一说到广场舞,人们往往想到“噪音扰民”,却忽视了广场舞的文化影响力。广场舞不仅仅是一项健身运动,还是一种潜移默化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的大众文化。这种“无形之力”对精神层面的塑造,是其他形式难以替代的。这是广场舞最有现实意义所在,却没有引起应有重视。这也是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大赛”带给我们的深刻启示。跳广场舞不只是锻炼身体,更是一种基本的精神需求和权利。当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广场舞大军,当跳广场舞成为一项群众性文体活动,通过举办类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文化“无形之力”塑造精神文明,此中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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