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凉州强化问责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为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凉州区制定《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靠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促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
《办法》分别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燃煤锅炉、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及垃圾焚烧等治理工作、工业废气达标治理工作、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成品油监管工作、煤炭质量管控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场所祭祀监管工作、因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等方面明确了问责情形。明确责任划分及追究形式,确定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是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区相关部门是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部门。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明确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等几种责任追究的形式,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区管干部年度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记者杨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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