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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50米内禁停, 违者罚1000元? 兰州市交警支队:多年前网上的假消息

2017-06-16 09:03:1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宋芳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公交站50米内禁停,违者罚1000元?兰州市交警支队:多年前网上的假消息

  中国甘肃网6月1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升) 这几天,一条内容为“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内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大家可得注意!”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这是真的吗?6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这是一条虚假消息,而且是多年前网上的“假消息”。

  据介绍,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针对公交车辆违法,尤其是站外停车上下乘客、路中央停车上下乘客、扎头进站和一些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站点乱停车造成公交车辆无法进站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公交集团经过调研、沟通后,共同研究确定在公交车站施划进站停靠泊位。今年5月开始,交警部门在很多公交车站的地面划上了黄色醒目的公交车专用泊位。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负责人介绍,施划泊位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公交车进站时,必须驶入泊位内停车,否则将被视为违停进行处罚;二是公交车站点、停车泊位前后30米内不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停放,更不得驶入泊位内停放,即便是临时停放或驾驶人在车内,也属于违停,将被电子警察、巡逻民警拍照处罚或被拖移。

  记者注意到,该帖子中提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对此,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民警指出,该条信息是有破绽的,交警部门一般启用电子警察前会通过媒体或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权威发布,不会随意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在公交车站违停处以200元的罚款。此外,公交集团也反馈消息称,根本没有所谓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所以请广大市民不要转发这一网络谣言。

  交警部门表示,近年来,随着车辆保有量不断激增,市民们更加关注交管信息,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类网络谣言混淆大众视听,诸如“新版交规本月实施”、“驾考增加科目五”、“不及时处理电子警察保费会上涨”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头换面在网上传播。交警部门提示市民,切勿轻信、转发来自微信、论坛上来源不明的信息,获取信息需通过权威媒体、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宋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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