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张掖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民乐县丰乐学区教师马天德骗取畜牧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问题。2015年8月,马天德隐瞒个人公职人员身份,骗取畜牧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738.75元。马天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贴息资金已追缴。
2.民乐县新天镇吕庄村村委会挪用救助资金、乱收费问题。2014年12月,该村挪用冬春救助资金3400元,用于处理村级矛盾纠纷;2014至2015年,该村向群众加收水费19600元,用于支付超职数配备的村文书工资。村党支部书记钱明、村委会主任吕生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甘州区三闸镇三闸村原文书郝斌年滞留群众保险费问题。2015年底,因保险公司原因,郝斌年将该村43名村民商业保险费2580元转由个人保管。2016年2月,郝斌年离任文书岗位时,未将此笔保险费进行移交。2016年12月,在村民咨询商业保险事宜时,郝斌年遂将保险费陆续退还。郝斌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台县黑泉镇十坝村党支部书记常东海谋取私利问题。2015年10月,常东海在处理某公司农场与部分村民的矛盾纠纷中,未查实土地性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私自将该村国有未利用土地与某公司农场荒地置换,并将置换荒地中的8.77亩土地私自耕种。常东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高台县新坝镇照中村党支部书记车万银等违规扣留群众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车万银同村委会主任车秀文、文书周多财先后违规扣留33户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并将其中15000元用于村务开支。车万银、车秀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多财作出检讨,违规扣留资金已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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