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标题: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昨日记者获悉,七里河区检察院诉七里河区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支持了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责令七里河区环保局履行监督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按期完成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恢复环境原状的法定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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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不理检察建议环保局被检察院告上法庭
七里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七里河区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造成气体、土壤、扬尘污染,并存在填埋气爆炸风险、填埋场安全隐患和地下水污染隐患,遂及时向七里河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停止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恢复生态环境。七里河区环保局虽进行书面回复,但并未按照回函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保护社会公共环境,七里河区检察院对七里河区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一案,依法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由于该案中第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持续二十余年,证据庞杂,2017年2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组织检察院和被告及第三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检察院将证据分为六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书证、现场勘查照片、视频资料等案件所有证据数字化,制作了系统、详尽的PPT,当庭播放,全面直观展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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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
环保局局长当庭鞠躬致歉接受公益诉讼人的起诉意见
3月8日上午,七里河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庭支持公益诉讼。被告七里河区环保局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庭审中,诉讼双方就被告七里河区环保局是否负有法定监管职责、是否完全履职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公益诉讼人认为:被告是七里河区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管辖的西津坪垃圾填埋场负有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责。被告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依然没有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没有完全履职,导致国家和社会利益继续受到侵害。
庭审最后,被告七里河区环保局法定代表人、局长当庭鞠躬致歉,接受公益诉讼人的起诉意见,并表示参加诉讼使自己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履职,依法行政,共创兰州天蓝、地绿、水碧的美好环境。法庭表示,这是该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以来,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一把手第一次出庭应诉。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并责令七里河区环保局履行监督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按期完成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恢复环境原状的法定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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