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整体改造 兰州40个老旧楼院年内“换新颜”
原标题:政府“买单”整体改造 兰州40个老旧楼院年内“换新颜”
中国甘肃网5月3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王钊) 为全面推进老旧楼院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社会管理水平和形象,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老旧楼院整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兰州市将完成40个老旧楼院综合整治改造。其中,城关区改造12处,七里河区改造10处,西固区改造9处,安宁区改造4处,红古区改造5处。
1 重点整治四大方面问题
据悉,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美化建筑立面。清洗粉饰老旧楼院建筑楼(墙)体外立面,清除屋顶积存物。二、拆除私搭乱建。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临建;拆除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线杆、烟囱;规范广告牌匾。三、改造老旧管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改造老旧破损管线;完善雨污水管线,改善路面排水设施;保持各种井盖、雨蓖与路面齐平、完好。四、完善公共设施。修整破损道路,保持道路畅通;根据小区内及周边地区条件,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老旧楼院兴建立体停车场;完善无障碍设施和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增设市政环卫设施、防盗防火安全设施、信息发布便民设施、文体锻炼娱乐设施;在条件相对成熟的老旧楼院,打造文化墙体,提升小区文化品位。
2 按每平方米50元拨付改造资金
在资金落实方面,按照《兰州市“三不管”楼院管理办法(试行)》(兰政办发〔2014〕271号)精神,改造资金方面,原则上按照改造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拨付,市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各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物业全覆盖方面,市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物业补贴资金,各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拨付。
从今年5月至10月底,兰州市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倒排工期进度,落实工作责任;以改善住户“出行、居住、安全”等功能为原则,注重因地制宜,完善功能,重点解决老旧楼院屋顶渗漏、整治老化管网、整修道路、安装单元防盗门、增加停车位等居民急需、必备的生活设施。10月,由兰州市房产局对各区改造项目进行预验收。11月,由兰州市房产局牵头,会同兰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区已改造完成达到竣工条件的老旧楼院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进行评审、考核和验收。12月,由各区政府组织,对辖区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工程设计、质量合格、群众满意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市级改造经费尾款;对随意降低工艺标准、工程质量不达标、群众不认可的,根据合同约定和审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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