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示范州实施方案(2017-2020年)
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临夏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成果,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州委“六抓”思路举措,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为基点,突出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建活动按前两年夯基础,后两年抓提升,四年上台阶的目标推进。
2017年至2018年,通过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的创建,实现“125”和“3050”创建目标。即创建国家级示范县1个(积石山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示范单位5个。
创建省级示范单位30个,州级示范标兵单位50个,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寺庙、医院、军营、商场、庭院创建达标率巩固在95%以上。
2019年-2020年,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推动全州8县市,131个乡镇(街道)、1150个行政村、1249所学校、4602所寺庙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民族团结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
通过全州上下不懈努力,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经济更优质,科教更进步,人民更幸福,生态更优美,社会更和谐;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案(事)件基本消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创建全省“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创建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思想引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深化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各部门要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在全州各级机关中开展“学民族政策法、做团结带头人”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和历史观。统战、组织等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和考试,对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各级党校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教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每年进行专题培训。通过4年努力,使全州党员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使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
2、深化基层群众宣传教育,打牢各族群众思想基础。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乡村大舞台”“送文化”下乡、“民族团结进步电影展映”“民族歌舞展演”等民族文化交流和艺术展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包容、彼此尊重、彼此欣赏,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千村入万户”活动。以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发展成就、各项惠民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编印图文并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手册》、“口袋书”、宣传画册、宣传单,成立宣传小分队,深入集市、村庄、社区、庭院开展面对面宣传。村社要依托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等平台,绘制民族团结文化墙,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制订民族团结公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小区、楼院、家庭、个人等评选活动,激发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3、深化学校师生宣传教育,筑牢各族青少年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厅《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了解各民族、热爱大家庭”宣传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分年级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教学全过程。以州上编印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读本》《民族团结典型事迹汇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学习手册》等学习资料为内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基本知识的宣传。设立民族文化艺术周,组织开展“唱民族歌、跳民族舞”文艺活动,编排民族特色团体操,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开展课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州情县情,熟知和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通过持续深入教育,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意识深深植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
4、深化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依法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宗教工作“145”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性深入宗教场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级统战、宗教部门要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干部入寺宣讲政策、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宗教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利用3-5年时间对宗教工作干部、管委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场所要制作经典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宣传版面,把爱国、法治、德治、和谐融入教规教义和宗教思想阐释。鼓励宗教界努力挖掘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文化传承等内容,以宗教活动场所书屋为平台,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5、深化新闻媒体宣传,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新闻媒体优势,形成全方位宣传体系。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开通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微信号,以新媒体形式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及民族团结工作动态宣传。民族日报开辟“两个共同”“民族团结进步之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专栏。州县市广播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制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片,定期播出各民族历史文化、民族团结工作动态等为主题的新闻和特色节目。各县(市)要在区域分界路段、主要公路沿途、高速路口醒目地段设立1-2块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大型户外宣传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内必须设置民族团结方面的展板、宣传标语和反映民族团结的文化墙等。州内街道、商场大型LED屏、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每天要滚动播放1-2条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内容的标语,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的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以及教育引导、危机管理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对发布不当言论的机构或个人要及时教育,违反法律规定的要落地查人,追究责任。加强民族出版物的审查和管理,依法打击各类涉及民族问题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出版物,净化文化舆论环境。
6、深化先进典型宣传,注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中的作用,将省级和国家级评选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互观互检、媒体宣传等,带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把“道德模范”“临夏好人”“和谐寺观教堂”“五好家庭”“双拥共建”“星级文明户”等评选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培育、选树和表彰一批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发扬传统美德的集体和个人,用先进典型激励人、感染人、鼓舞人。州县市要每年组织6-8名模范代表,成立民族团结模范事迹宣讲团,深入机关、乡镇、村社、学校、企业、宗教场所等进行巡回宣讲。各级宣传、教育、文化、民族宗教等部门要通过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汇编》、编排文艺剧目、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领域、各层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同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宗教界人士、学生代表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进行观摩学习,与模范代表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深化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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