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商人员调解女士拿到退款
原标题:工商人员调解女士拿到退款
中国甘肃网5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通讯员曲海英 记者袁文波)5月15日,高新工商分局新建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斡旋金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00元。
3月下旬,消费者贾女士与巨信房产签定斡旋合同,交纳10000元斡旋金接受该处的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斡旋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在3天内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人违约。2017年4月1日,兰州市政府出台限购令,消费者贷款购房比例从原百分之三十升至百分之五十,贾女士无法购房,要求退还斡旋金,被商家拒绝。
经新建区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并积极与房主联系,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主退还部分押金给消费者,商家继续为消费者寻找合适的房屋,并减免部分中介费用。到此,该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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