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爱校费”,收之何太急?
原标题:“爱校费”,收之何太急?
作者:吴江
济南一高校被曝收取毕业生“爱校费”不交不行!对于学校收取的这“十块钱”,大多数的学生认为钱不算多,可以接受。不过,也有人算了一笔账,一人十块钱,全校的毕业生加起来得多少钱。(据5月15日济南电视台)
对于留下了自己最宝贵青春,从中获得了宝贵的教育成长经历的母校,学子们的确应该心怀感恩。在离别母校的日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向母校捐款以表达爱意,要说也不失为有意义的告别方式。然而,交纳“爱校费”成为大学生离校的最后一堂“必修课”,甚至“不交不行”,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按理来说,作为“母校”本应充满母性,而在读的学子就好比是亲生的孩子,最好的东西让孩子们享用。岂有学生面临毕业,就急着向学生索要回报之理?倒是对母性的违背。所谓的“爱心费”,不能因为“爱心”的名头或是区区十元便轻描淡写。
而现实中,毕业生离校需向母校交纳“爱校费”,其实并非当前校园中的唯一怪相,某种程度上,“爱校费”之所以能堂而皇之地走上前台,不过是校园向学生各种摊派收费潜规则公开化的结果罢了。
不过,当母校急于向学生索取甚至是勒索回报时,其实恰恰是一种短视行为,不仅破坏了毕业生与母校之间的情感,更有“杀鸡取卵”之嫌。在国外,很多名校的资金都来自成功的校友,而这类情形在国内却相当少见,甚至不乏中国留学生捐款给海外母校却未眷顾国内母校的尴尬。问题恐怕并不出在中国的学子缺乏感恩之心,而恰恰在于他们并未从母校那里感受到太多的母性关怀。可见,只有母校更多地关爱学子,成功了的学子才会想到反哺母校,这本是人之常情。当母校更多地习惯于向羽翼未丰的学子们索要“爱校费”时,如此母校,被学子们避而远之,恐怕同样将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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