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立法保护是什川农业文化遗产利用开发的基础
原标题:立法保护是什川农业文化遗产利用开发的基础
作者:徐晓兵
5月8日,为做好《兰州皋兰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带领市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皋兰县什川镇对古梨树的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详见5月10日《兰州日报》1版)
什川能成为兰州踏青赏花的旅游休闲胜地,最引人入胜的旅游资源就是万亩古梨园。什川古梨园现存梨园面积3939亩,树龄百年以上古梨树9210株。其中,树龄达300年以上的有1000多株,大部分为200到300年的古老梨树种。树龄最大的“树王”和“树后”推算树龄为452年和450年。凭借“世界第一古梨园”的资源禀赋,什川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中国首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吉尼斯世界第一古梨园”、“影响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镇”、“省级特色小城镇”和“国家4A级景区”等荣誉称号。
然而,随着梨树品质退化,效益下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当地很多村民开始放弃古梨树的养护,转而种植可获得更多收入的其他树种。还有部分村民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砍伐掉古梨树,腾出空地用来建房。更严重的危害在于古梨园缺乏完整系统的保护开发规划,致使蜂拥而至的农家乐和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给古梨园的生存带来严重威胁。
近年来,为了保护古梨园这份珍贵的农业文化资源,当地政府在什川古梨园的保护和开发工作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设立皋兰县古梨园保护中心和森林派出所,组建专门的管护队伍,制定了《皋兰县古梨树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古梨树保护主管机关,初步建立了古梨树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查处和打击破坏古梨树行为。但是,由于古梨树大多生长在农户的承包地中,产权属于农民个人,仅靠县政府补助农户、巡查蹲守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民毁园砍伐、弃管损害古梨树等问题。同时,由于《皋兰县古梨树保护管理办法》的法律层级低,严禁破坏行为的相关法规规定显得力度不足,亟待通过立法措施,以更高层级的法律规范来保护古梨园。
实际上,早在2013年,皋兰县就开始在原有的《什川生态旅游经济园区古梨树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着手启动古梨树保护立法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今年什川古梨树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
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核心部分,是中国文化传承发展和创新的基因和重要资源。农业文化遗产同时又具有多样性,其保护内容已突破单体层面的遗产保护,向整体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延续和发展,这些特征决定了单独的一个部门很难总揽全局来完成保护工作,必须通过立法手段来协调各方利益,理顺管理职责。因此,通过地方立法来保护什川梨园这样稀缺和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农业文化遗产,对于什川古梨园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对于维护乡村景观、保护生态多样性、传承传统农业文化,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发展经济和文化都具顶层设计的意义,是万亩古梨园今后能够得到保护和开发的关键性基础工作。
相信随着相关立法工作的推进,古梨园和什川镇的发展也将迎来一个新的起点,走向科学规划、保护与开发兼备、传统农业向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升级转型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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