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查暗访督查年简报(第14期)|甘肃省水利厅紧密结合部门职能 盯住重点抓督查跟踪问效抓整改
省水利厅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明查、一次暗访和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着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上下功夫。2月份以来,先后开展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电站管理、重点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明查暗访活动,发现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安全生产4个方面问题分别有84项、18项、9项和9项。
围绕重点工作谋划督查。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摆问题,编印《明查暗访督查清单表》,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农村安全饮水等6个方面列为明查暗访重要内容,突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及生态下泄流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落实、河道采砂管理等督查重点,对督查重点、查访对象、内容、地点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对全省已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全覆盖,确保每个督查组的每次督查都能明查到点、暗访到位。在具体实践中,每次督查突出一至两个重点,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做到查前有方案、查中有痕迹、查后有清单和整改有反馈。同时,坚持把督促检查、工作调研、扶贫考核等业务工作与明查暗访活动结合抓、一并做,相互促进,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明查暗访工作。
对照问题清单明查暗访。按照活动方案抓明查,对照督查清单抓暗访,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业主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督查组每次开展明查暗访时,现场填写《明查暗访登记表》,注明查访时间、查访方式、查访对象,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描述,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由明查暗访督查组组长、检查人和当事人三方确认签字,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止目前,共明查暗访了42座水电站、5条河道干流、3座水库、29处水利工程和2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填写《明查暗访登记表》77份,反馈问题120项。
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整治。坚持一事一查、一案一结,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既抓好现场反馈,又做好后续跟踪,确保整改落实有力有效。对建设工地安全警示牌设置不到位、建筑材料堆放混乱、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实等能即知即改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整改期限;对个别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滞后、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生态下泄流量数值有误及水土保持方案不落实等不能即知即改的问题,组织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流域内的159座水电站进行摸排,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并要求提供整改资料予以佐证;对重点问题,通过电话回访、群众评议、现场对比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了解整改进程,对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截止目前,120项问题中有68项问题已整改到位,42项问题正在整改,10项问题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通过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建立“回头看”的整改落实机制,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下发督查督办通报,督促当地水务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验收,并由省水利厅组织人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健全水电站管理制度,针对全省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和生态流量下泄存在的问题,在前一阶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基流监管的紧急通知》基础上,将研究制定《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复评工作方案》《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取水许可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让水电站业主明确法律责任和要求,督促其自觉做好水电站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厅系统个别单位出差审批制度不健全、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报销把关不严等问题,责成财务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费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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