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高台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葛发武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4月19日,高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葛发武与县职业中专11名教师违规接受县少年军校校长翟延永和餐厅承包人邢某某宴请。高台县纪委调查时,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源明、县职业中专党支部书记、副校长陈耕隐瞒事实真相,未向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葛发武、翟延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源明、陈耕受到诫勉谈话;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学明,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国成,县职业中专校长王民受到告诫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参与宴请的教职工受到通报批评。
2.高台县宣化镇乐一村村委会主任杨国智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11月27日,高台县宣化镇乐一村村委会主任杨国智在自己家里举办乔迁宴,违规邀请村社干部、村民共计21人,收受礼金3500元。杨国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清退。
3.临泽县鸭暖镇华强村党支部书记郎兴有违规为其子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9月10日,临泽县鸭暖镇华强村党支部书记郎兴有为其子操办乔迁宴,违规邀请玉米制种公司技术员等共计13人,收受礼金2200元。华强村监委会主任王锦莉未履行监督责任,参加郎兴有乔迁宴,并代收华强村村社干部13人礼金2600元(郎兴有未收受)。郎兴有、王锦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2200元礼金已清退。
4.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天志用集体资金支付村级招待费等问题。2014年8月、2015年1月,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天志将某玉米制种公司付给该村的土地使用费、劳务费共计46140元,直接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它费用。刘天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新闻
- 2017-03-14张掖市内异地就医结算成效显著
- 2017-03-14张掖市临泽板桥:红沟·燧墩
- 2017-03-13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回眸
- 2017-03-13文化甘肃|张掖市山丹县建成92个“乡村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