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胡义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胡义的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局)总队长(局长)职务,退休;
楚志勇的甘肃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王合作的甘肃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退休;
申浩的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程浩明的甘肃省农牧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何坚明的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白小平的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巴建坤的兰州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享受正厅级领导职务待遇,退休;
田靖安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王欢祥的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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