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谎称洽谈合作 境外设赌局诈骗
原标题:谎称洽谈合作 境外设赌局诈骗
中国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通讯员 青锋剑 记者 刘学智) 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一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潘某、张某、杜某、龚某、李某、伍某、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四年、三年六个月、三年、二年,分别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二十一万元、五万元、三万元、三万元、二万元、一万元;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张海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2014年2月,刁某、罗某(均在逃)、林某(另案处理)等人为了实施诈骗,纠集广东籍无业人员赖某、龚某、李某、张某、杜某、王某等人租赁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临近香港一侧的海滨花园18A6房、兰亭国际住宅小区2栋11C房、瀚海翠庭119C房、219C房、316C房为据点,用伪造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骗领银行信用卡多张。通过互联网搜索国内矿山、房地产等企业信息后,冒充香港联合集团公司、香港九龙集团公司等公司工作人员身份,打电话与搜索到的企业联系,谎称对这些企业进行投资、收购或合作,骗取对方信任后,经赖某、张某等人筛选,将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资料交给上线刁某、罗某等人。刁、罗等人再安排其他同伙到这些企业进行“考察”,进一步取得这些企业老板的信任后,再以具体洽谈合作事项为由将他们骗至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等地,诱骗其参与事先设计好的赌博骗局,等企业老板“输”钱后,便强迫其往指定的账户(这伙骗子先前用伪造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骗领的银行信用卡)汇款支付“赌债”,最后由林某、叶某、潘某等人采用POS机刷卡、转账等方式将赃款变现。诈骗成功后,参与诈骗人员按相应比例瓜分赃款。
从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他们共实施诈骗作案11起(其中有两起因被受害人识破而未遂),共骗得河南周某、江苏刘某、四川胡某等8个企业老板现金1329.7万元,并全部挥霍一空。
另查,2007年11月初,赖某与廖某(已判刑)冒充香港嘉里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找到山西一家企业董事长杨某以洽谈购买其商铺为由,将杨某骗至澳门诱骗其参与事先设计好的赌博骗局,让杨某“输”钱后,迫使杨某往他们指定的账户汇款1410万元。案发后,赖某为了逃避打击,伪造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继续流窜作案。
2015年1月,赖某、潘某、张某等一干犯罪成员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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