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 打造“兰州蓝”新常态
原标题:持续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 打造“兰州蓝”新常态
今年力争空气质量达标率74%以上
今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保持在74%以上黄河兰州段8个主要水质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全市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制图 魏文雅
中国甘肃网3月1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吕晟君) 3月11日,记者从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通过消除黑水体、强化保护区环境监管、启动城区移动源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等,在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基础上,紧紧围绕打造“兰州蓝”新常态这条主线,持续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力争空气质量达标率在74%以上。
去年提前实现年度减排预期目标
去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剔除35天沙尘天气影响后,年度达标率73.4%,达到了预期目标。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980吨、4998吨、2702吨、411吨,同比下降5.7%、6.2%、6.23%、5.36%,提前实现年度减排预期目标。黄河干流兰州段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国家三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去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的各类信访投诉问题512个。目前,彻底整改到位455个,整改率88.9%。一时无法解决的57个问题,相关县区、部门已制定措施,逐步推进整改。在问题整改中,对143名负有责任的各级干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对418家(次)污染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其中责令整改169家,立案处罚28家、查封扣押64家,关闭取缔72家,责令停产85家,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109万余元。对57个未办结信访投拆问题,今年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加速推进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今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保持在74%以上
今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将力争保持在74%以上,PM10、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省政府目标值之下,NO2年均浓度力争出现下降拐点,SO2、O3和CO等三项污染物浓度值稳定达标,力争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科学治污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环境质量辖区负责制更加明确。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任务。黄河兰州段8个主要水质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全市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市6个地下水国测点水质保持稳定,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核与辐射安全可控。环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更加严格,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保障环保税顺利开征
根据省上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将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积极配合省上做好全市环保费改税基础工作,保障环保税顺利开征。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监测网络,促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管新格局。继续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等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监测数据用于基层考核
紧紧围绕打造“兰州蓝”新常态这条主线,兰州地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将继续巩固治污效果,使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持续改善,确保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4%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省上下达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会议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治污网格,通过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网格监测点,对预警预测开展综合评价。将全市19个国家、市级监测点位全部纳入各县区年度考核任务,使全市治污力量由突出重点向强化全面拓展。开展网格监测和量化考核,在城区所有街道安装空气微型监测站,无死角监测六项污染物浓度变化,有针对性开展溯源分析和指挥调度,同时将监测数据用于基层考核,督促乡镇街道加强网格监管。
启动城区移动源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在持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的同时,今年我市将致力于形成涵盖各方面、各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完成走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启动开展城区运营渣土车、工程机械和营运性货运车辆等移动源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在全市重点工地安装扬尘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扬尘数据,对工地违法违规行为自动抓拍和及时转办。继续推进“出城入园”工作,力争国电兰州热电“上大压小”异地扩建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同时,深刻吸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问题教训,在前期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监管,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力争年内消除全市黑臭水体
继续推进水十条落实工作,组织编制《全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挂单销号和预警制度,每月对各部门、各县区工作进行调度,督促落实。按照跨省界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和枯水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做好枯水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组织落实国家和省上相关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力争年内消除全市黑臭水体,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排污口截流和七里河安宁、盐场等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确保全市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加快推进水源地建设,早日结束城市供水单一来源的历史。加大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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