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预案竟也能“复制粘贴”?
原标题:地方环保预案竟也能“复制粘贴”?
作者:邓海建
2月25日,环保部在官网通报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称18个督查组近日走访检查144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65个,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
环保应急预案,顾名思义,是确保环境生态在关键时刻不掉链子的“压箱宝”“大杀器”。如此事关碧水青山与性命攸关的公文,竟然也能“复制粘贴”,甚至连人家的名字都一应俱全地照搬过来,除了让人喟叹抄袭得太实诚,恐怕也暴露了地方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工作上的敷衍塞责。
这里显然有三个问题绕不开:这样的红头文件,还打着“正式”的旗号,有关部门“正式”看过一眼吗?应对极端污染事件的“利器”竟然如此糊弄,真出了问题谁来兜底?要不是环保部的专项督查,这堂而皇之的公文抄袭就这样沉潜于历史的汪洋了?
一句话,公文抄袭闹剧的背后,表面是个文风问题,背后是权力生态出了系统性问题。
这让人联想起前几日刚刚曝光的一件事:郑州金水区房管局大门口“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栏”上,赫然印着“人文宝鸡,活力宝鸡,和谐宝鸡”等字样。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是印刷公司操作错误导致的。官方一解释,看客就失笑。郑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宝鸡于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有些“聪明人”复制粘贴宝鸡创文的经验材料,又有什么稀奇的呢?背锅的印刷公司何德何能,还包干起了宣传部门的分内事?宝鸡去了郑州、开封指导漯河……心照不宣的悖谬,也不是头一回见了。
公文抄袭,禁而难绝。尤其是在办公信息化之后,复制粘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曝光一次,无非是惩戒一个当事人。只是,放任这种“糊差事”的行政制度和领导责任,何时才能在绩效管理的雷厉风行中真正转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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