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药监部门发布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警示通报 思丽达等18批次化妆品均为假冒产品
原标题:市食药监部门发布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警示通报——
思丽达等18批次化妆品均为假冒产品
2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一季度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警示通报,向社会各界公开曝光:标称为兰州天麒生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霸王雄鞭”等两个批次的保健食品和标称“思丽达纯中药特效祛斑霜”等18个批次的化妆品,均涉嫌为假冒产品。
发现假冒产品第一时间下架查封
在日常监管中,我市食药监部门调查发现兰州市面上销售“半月清牌腋露”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以后。据调查:该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2013年4月搬迁后停止生产。因而,兰州市场上销售的“半月清牌腋露”涉嫌为假冒产品。同时,该部门在化妆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温碧泉牌八杯水亲亲水润五件套”、“百年吴越淡印面膜”、“百年吴越靓肤保湿乳”均为假冒产品。
在保健品市场监管中,该部门调查发现兰州天麒生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兰州斑龙商贸有限公司产品外包装标注地址与实际场所不一致,经核查标注地址无上述企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中也无上述公司相关信息,标注上述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涉嫌假冒。
针对这些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我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区食药监部门结合“背街小巷整治”和生活美容院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整治,一旦发现上述非法产品立即落实下架、停售、查封和依法查处。同时,深查深究问题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来源和流向,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黑窝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
注射玻尿酸微整形要认准正规机构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折扣优惠促销保健食品和品牌化妆品的虚假宣传,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凭证。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中,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此外,女性消费者需要注意:美容院未经许可擅自为消费者注射透明质酸钠(玻尿酸)进行微整形,该行为为违法行为。透明质酸钠(玻尿酸)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美容注射透明质酸钠(玻尿酸)需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或医疗美容机构实施。
序号标称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名称
1 霸王雄鞭 兰州天麒生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2 辰风降压清脂TM辰风牌力雪胶丸 兰州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 雪美婷中草药特效祛斑霜 广州市美姿堂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
4 思丽达纯中药特效祛斑霜
5 思丽达美颜祛斑组合
6 美大夫美白祛斑特效组合
7 莱润·生物皙白素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来润化妆品厂金华市婺城区秀之纤化妆品商行
8 卡美乐中药特效祛斑益肤霜 广州市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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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日报首席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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