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7年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6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8.8%,支出315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同比增长6.6%;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同比增长5.8%,支出639.9亿元、完成预算的93.2%、下降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9.3亿元、同比增长16%,支出379.8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同比增长11.8%,支出90.3亿元、同比增长1.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亿元、下降18.3%,支出31.1亿元、同比增长814.3%;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亿元,支出29.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3亿元,支出568.7亿元,累计结余705.2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8亿元,支出165.8亿元,累计结余326.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努力保障重点支出,财政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难度和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部分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出台过高的支出政策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在发生;财政监督管理仍显薄弱,绩效考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8%,预算支出3350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9亿元、同比增长8%,预算支出521.4亿元、同比增长7.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2亿元,预算支出285.5亿元;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6亿元,预算支出97.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亿元,预算支出7.2亿元;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亿元,预算支出3.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4亿元,预算支出1091.4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2.7亿元,预算支出250.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收入预算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财税政策调整的因素,积极稳妥,反映全面,与全省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保障了国家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为了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和抓好“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严格依法征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虚收空转,确保收入预期目标实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强财政、产业等多种政策衔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应及时批复,基本建设投资、转移支付及代编的预算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分解下达到市县或具体项目和单位。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重点,扩大评价范围,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机制,在编报2016年省级决算时,要将部分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结果、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切实落实好当年偿债资金。加强对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的管理,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快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严禁变相、违规举债和违法担保行为。
(四)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增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五)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比例。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在预算执行中除中央和省上重大政策支出按法律程序批准执行外,不得新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依照相关规定,清理和调整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完善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民生政策出台和落实以及重点项目的审计。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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