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会丨民间提案:健全保障体系,让“失独”老人不再孤单
本报省“两会直通车”征集到“民间二号提案”——
健全保障体系,让“失独”老人不再孤单
中国甘肃网1月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王钊 刘有中 范海瑞)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1月3日,在兰州晨报省“两会直通车”开启后,不少读者将关注的焦点聚集在“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相关部门应健全‘失独家庭’保障体系,以保障他们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成为众多读者的呼声。这一建议也成为本报今年征集到的“民间二号提案”。
现状:失独家庭面临养老和医疗难题
当前,我国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步入老年,“失独老人”和“失独家庭”问题日益凸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的“失独家庭”已达3000余家,不少“失独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亡故,父母养老成为难题,独生子女家庭承担精神打击的同时遭遇经济困难,成为了社会新的弱势群体;还有部分“失独家庭”父母由于经受不起打击,没有了精神寄托,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精神濒临崩溃,有的产生轻生的念头。
目前,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养老方式,但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种“最基本、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后,他们所能依赖的只有国家和社会。“失独家庭”入住养老院同样是一个难题,按照养老院的规定,在接收老年人时需要子女签字,没有儿女的他们无处可去。同时“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而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
读者李先生通过热线96555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失去唯一孩子的痛苦面前,不应让这些家庭作为个体独立承受,各方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社会救助和保障方面,也应充分考虑这部分老人的养老困难,给予他们相应的扶持。”
建议:健全保障体系解决失独家庭后顾之忧
针对“失独家庭”的现状,不少读者建议应当健全“失独家庭”保障体系,让失独老人老有所依。在卫生系统工作的李培认为,应对“失独家庭”出台相应政策,对“失独家庭”给予更完善的养老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让“失独家庭”没有后顾之忧。应将“失独家庭”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建立相应的保障基金或者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养老困难,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经济方面的帮助。
地方政府应根据“失独老人”的特点,提供“失独家庭”间的交流和互帮互扶的平台。条件允许的地区可建议设立失独者敬老院,这样既能解决进敬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免于他们看到其他老人有子女探望时产生的失落。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免费为夫妇双方开展生理检查、优生监测、孕期保健等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应积极协调民政、公安部门办理,并主动提供有关婚育信息;为“失独家庭”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时,要特事特办,繁事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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