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 将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原标题:我省公路建设工程将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中国甘肃网12月3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师向东)12月2日,记者从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了解到,近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17年1月1日1起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对因其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负责。
《条例》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开。
《条例》还要求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对因其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负责。
《条例》提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试验检测单位如果违反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将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将被停工整顿并处以规定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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