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价局定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兰州市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6年12月8日
二、召开地点:中山宾馆一楼会议厅(兰州市中山路168号)三、听证方案要点方案一:
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进行调整。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
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调整幅度为18.75%。
方案二:
以我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按照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污水处理量60%的比重来确定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即:居民污
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7元/立方米。上调0.47元,调整幅度为58.75%。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消费者6名:
王玲李金燕朱永平黄金龙关利河李典恩
2、经营者3名:
王慧蔡兴岷段德华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2名:
鲁耀东李奉洁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窦立宝王宝山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张鹏谢旺胜五、听证人名单卢光杰冉一翔韩林联系电话:0931-8772182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