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设赌场抽头渔利 男子一审获刑一年
中国甘肃网11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焦太霞)男子苟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租住房屋,提供赌具、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11月15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的一审判决,以苟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苟某,绰号“大胡子”,2014年6月份,苟某利用租用的兰州市西固区丁家庄37号院落,雇用王某、杨某等人使用对讲机联络放哨,使用骰子、碟、碗做赌具,组织蔡某、郭某等二十余人,以摇骰子押单双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苟某从中抽头渔利。同年6月30日17时许,公安机关将其查获,当场抓获参赌人员20名,并查获赌具骰子92个、碟子一个、碗一个、赌资4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苟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租住房屋、提供赌具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苟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判处。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