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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小区:缴了过热费物业不让用水电 岂有此理

2016/11/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缴了过热费物业不让用水电,岂有此理!?

  长虹嘉园一居民对物业做法表示质疑物业称是对一些不诚信住户的管理手段

  “缴了过热费,但长虹嘉园物业告知我,回家不能使用电和自来水,真是岂有此理?”11月13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热线96555反映,由于冬天住在母亲家,就申请了缴过热费,但物业不让她用水电叫人接受不了。

  记者来到长虹嘉园采访时,张女士说,她缴过热费后,原先以为物业只把她家的暖气停了,不给她家供暖就行了,谁知物业不让她用水用电,并对家里的电表、水表底数抄表。物业告诉她,一旦水表、电表走字,就说明她家住人了。难道她就不能回家给家里的花浇浇水吗?她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

  在长虹物业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称,家里冬天无人住,居民申请缴纳过热费,物业同意了。但对缴过热费的居民家庭,物业无法监管这些居民家24小时真无人住。如果居民用水用电,则说明家里有人住。在物业管理中,有一些业主不诚信,缴纳了过热费后,实际上在夜间或白天偷偷享受暖气。缴了全费的业主颇有意见,认为是在偷业主的热。物业不允许缴过热费的业主用水用电,是物业被逼无奈的一种管理手段,只是针对不诚信用户。对缴过热费的居民回家只是浇花问题,物业将完善供暖期内浇花用水管理制度。

  首席记者 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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