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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玉门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6/11/15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玉门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中国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苏叶)11月14日记者获悉,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因肃州区财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日前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2016年1月4日,该院向肃州区财政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肃州区财政局对付庆泉以原酒泉市兴盛纸品厂名义虚报冒领的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4万元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肃州区财政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国家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经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一、判决确认被告肃州区财政局对原酒泉市兴盛纸品厂业主付庆泉非法获取44万元财政奖励资金未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违法;二、判决责令被告肃州区财政局依法对付庆泉非法获取44万元财政奖励资金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庭审当天,肃州区财政局副局长刘儒彦到庭应诉。因肃州区财政局将付庆泉获取的44万元财政奖励资金收回,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当庭撤回第二项诉讼请求。庭审后,法庭宣布本案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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