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3000多万的物流中心为何成了“空中楼阁”
西部泓联物流中心西部商报记者唐学仁摄
杨林海接听债主电话
办公桌上积了一层厚厚的土
花了3000多万修建的物流中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官司之后,成了“空中楼阁”。土地没有了,3000多万的投资也成了泡影,赔偿更是遥遥无期。
首席记者 唐学仁
被“悬空”的物流中心
10月26日下午,冷空气过境的嘉峪关秋意萧瑟,冷风刺骨。
站在嘉峪关阳关路3616号门口,杨林海目光里尽是迷茫。数年官司的煎熬过后,自称当年也曾意气风发的中年男子如今满脸沧桑,嘴唇干涩。一阵冷风吹过,着衣单薄的杨林海本能地打了个寒战。在他身后是这些年他东挪西借修建起来的当地最大的物流中心。残阳之下,“西部泓联物流中心”几个金色大字熠熠生辉,可是,门口却狼藉不堪,一副破败景象。多年的心血在此刻却成为杨林海内心最大的纠结和负担。
“土地应该是我的!”面对西部商报记者的采访,杨林海的声音激动而落寞。
杨林海脚下101290.6平方米的土地因为数起官司而被当地土地部门注销了土地证,这意味着,他债台高筑修建起来的“西部泓联物流中心”成为“空中楼阁”。
一个下午,杨林海接到了30多个电话,其中22个电话都是催债的。“每天都如此,有时候耳朵都疼,但是欠了钱得想办法还,电话不能不接,做人不能失去信誉,即便是自己现在身无分文。”这是杨林海做人的原则,所以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催账的人也只是打打电话问候一下,从来没有人上家里骚扰他家人。
“做一个嘉峪关最大的物流中心,把当地物流资源整合,既能融合市场,还能为当地经济带来好处。”这是杨林海最初的梦想。10多年前,靠承包工程起家的杨林海从银川到嘉峪关发展,并在此定居,在朋友们的支持下,怀揣梦想的杨林海甩开双手开始大干。
变更留下后遗症
2006年伊始,嘉峪关市政府当年的招商引资政策也刚刚出台。
杨林海利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与银川泓联工程机械销售公司达成合作共识(以下简称银川泓联)后,以银川泓联公司名义向嘉峪关市政府申请商业用地。按照当时的规划,杨林海和银川泓联打算在嘉峪关建设一个“西部泓联工程机械交易中心”。
同年6月26日,嘉峪关市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12月27日,嘉峪关市规划局出具了选址意见书,准许办理工程开工手续。12月28日银川泓联与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GT-109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面积为101290.6平方米,出让期限为40年。与此同时,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也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交纳了相关费用。2007年7月9日,经嘉峪关市经委同意,报工商局核准,杨林海和银川泓联成立了“嘉峪关市西部泓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泓联),并在嘉峪关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
一切都如此顺利,所有的手续也都完成,杨林海开始了梦想征程。
“那时候,这里就是一个大坑,是我用了两年时间才垫平整的。”坑洼不平的戈壁滩改造对杨林海来说颇费周折,机械、人工,整整2年半的时间,杨林海才把这块荒滩改造成了平整的土地。“仅是土地平整就花去了将近1000万。”杨林海说。
“本来是要建设工程机械交易中心的,但这个项目有点儿虚,后来经过考虑,我们重新换了项目。”杨林海说,2008年1月29日,西部泓联就“交易中心”项目换成了“西部泓联物流中心”,并重新向嘉峪关发改委申请立项。同年3月27日,嘉峪关市发改委向甘肃省发改委提交了备案报告。在这期间西部泓联以公司财产转让和股东变更的方式,将涉及项目开发的权益与银川泓联进行了概括转移,5月12日,西部泓联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林海。
“关键的问题是,在概括转移中,唯独在土地出让合同上没有签字,这为以后的工作和官司留下了后遗症。”杨林海觉得这是当时自己的疏忽。
数年的无尽官司
正是这个无意的疏忽,让杨林海在之后的几年里官司缠身,项目停止运营,所有的梦想也由此破灭。
根据杨林海提供的资料显示,2008年11月12日,甘肃省发改委以116号文件对西部泓联公司的“西部泓联物流中心”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2009年6月22日嘉峪关市规划局为西部泓联物流中心综合楼工程颁发了规划许可证。杨林海告诉西部商报记者,当年7月3日,西部泓联缴纳了工程设计费、审核费并继续投资建设。
2010年2月8日,西部泓联提交真实、合法、齐全的土地使用权颁发资料后,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核,把这块土地划分三份,向西部泓联颁发了3279-1、3279-2、3279-3号《土地使用权证书》。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程仁的解释是,如此大面积的土地审批需要省上批准,为了减少麻烦,把一块地分为三份颁发土地证既方便,也规避了法律的风险。即便是这样,杨林海依然兴奋,因为此刻他所有的手续都齐全,前期完工的物流中心也开始试运营。
但仅仅过了半年,他的好梦却戛然而止。
2010年8月9日,银川泓联向嘉峪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嘉峪关市政府撤销颁发给西部泓联的土地登记并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书。
银川泓联在此次起诉中赢了官司。按照法律规定,土地出让权益中,谁签合同谁受益的原则,法院判决嘉峪关市国土局撤销颁发给西部泓联的3279-1、3279-2、3279-3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当时银川泓联的诉求是,嘉峪关国土局撤销这三个土地证后,要将土地证颁发给银川泓联。但2010年11月12日,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银川泓联公司的工地出让合同。嘉峪关国土局起诉的理由是银川泓联在取得土地后,并没有建设,致使土地闲置超过2年以上,国土局有权收回土地。这也意味着,尽管这块土地的出让合同是银川泓联签订的,但实际投资却是西部泓联。
2011年,嘉峪关市法院判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银川泓联公司不服向甘肃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之后省高院撤销了原判,同时以合同解除权系单方形成权为由,驳回了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的诉请。
对杨林海来说,这些官司仅仅是开始,之后无尽的官司应诉让他身心疲惫。
钱和地落空
补偿遥遥无期
一波又一波的诉讼,一个接一个的官司,杨林海始终没有预料,自己花费毕生精力的物流中心在这些官司中摇摇欲坠。
随着银川泓联的诉讼,2012年7月16日,嘉峪关市法院判决,撤销了国土资源局颁发给西部泓联的土地使用权证,嘉峪关市政府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2月6日,甘肃省高院维持了原判。于是,嘉峪关规划局于2014年8月11日责令西部泓联停止建设和运营。
杨林海的噩梦开始了。
2014年12月19日,嘉峪关市政府以登报公告的方式,注销了西部泓联的土地登记,强行收回了土地使用证。2015年3月12日,嘉峪关国土资源局责令西部泓联限期交回101290.6平方米土地。
附属设施建了,可是土地却没了。杨林海不甘心,在他看来,正是当地政府的“庸政”最终导致西部泓联走上了绝路。
站在物流中心综合楼二楼办公室,杨林海抹着办公桌上厚厚的尘土,一边接着催债电话,内心的焦虑和迷茫,让他紧绷的神经随时崩塌。“要不是6岁的女儿和贤惠的妻子鼓励,我死的心都有。”
对杨林海来说,这块土地最后的结局却是个死局。这些年的官司下来,他和银川泓联都没有得到这块土地,而他3000多万的投资成了泡影。
据西部商报记者调查,2007年嘉峪关市经委还曾发文,银川泓联在嘉峪关的项目落地后,注册公司为西部泓联商贸公司,所有的手续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办理。杨林海说,正因为如此,所有手续都是以西部泓联公司的名义办理的,国土局没有理由注销西部泓联的土地证。
程仁说,对于这个结果也是没有想到,银川泓联没有投资,就不能得到土地,而西部泓联投资了,但却没有在变更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上签字,一系列的疏忽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而对于国土局,当年颁发土地证的时候也存在瑕疵,现在就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给杨林海的实际投资进行补偿了。
当年每平方米5元出让的土地,如今翻了上百倍。杨林海心有不甘,土地没了,补偿也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