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缓刑考验期违法最终入狱服刑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10月25日,七里河区法院对一起缓刑案件的罪犯撤销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将陈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原来,在2015年,陈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缓刑考验期限为2015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止。2016年1月,罪犯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城关区吸食毒品,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抓获,并送往榆中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安宁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9月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罪犯陈某的缓刑。
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罪犯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吸食毒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七里河区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中对陈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将陈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