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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降至冰点 兰州可能提前供暖

2016-10-27 08:25:47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10月25日,兰州市三大热力公司注水打压进展顺利

  气温降至冰点兰州可能提前供暖

  10月25日,兰州市金港城供热站工作人员开始注水打压,确保11月1日零时达标供暖。首席记者 裴强/摄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范海瑞) 10月26日上午,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市供热办召开通报会,就兰州市2016-2017供热准备情况和一些热点问题做了解答。据介绍,10月25日,兰州市三大热力公司开始注水打压,预计27日开始逐步升温循环,各集中连片供热站注水打压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目前准备工作进展顺利,部分热力厂已经具备了初步供热条件。同时,兰州市供热办还表示,未来几天兰州市如果有明显的降温天气,气温降至零下,兰州市供热办将报请兰州市政府,由兰州市政府决定是否提前供暖。

  注水打压进展顺利已经具备初步供热条件

  据介绍,目前兰州市各锅炉设备检修维护全面完成,管网注水打压按计划进行。二热、范坪、西热管网的注水工作已经完成,各大供热站二次管网注水工作基本完成,已于25日起陆续进行了一次管网冷循环,27日开始逐步升温循环,预计最迟29日就将具备供热条件,同时,兰州市内各集中连片供热站注水打压也全面展开,确保11月1日可以顺利实现达标供暖。

  当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和兰州市供热办还对市民关注的热价等问题再度做出明确说明,今年兰州市集中供热价格与去年一样,兰州市热电联产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统一,即:一类建筑(住宅)5.00元/月·平方米;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00元/月·平方米;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8.20元/月·平方米;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价格分别为:一类47.43元/吉焦;二类66.41元/吉焦;三类77.79元/吉焦;四类87.28元/吉焦。

  呼吁市民及时缴纳采暖费确保供热稳定有序

  同时,兰州市供热办也呼吁广大市民,按时缴纳采暖费,是保障城市供热稳定有序进行的基础,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热用户应当每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缴清本次采暖期热费,一次缴清确实有困难的,经供热单位同意,可分次缴纳,但首次缴纳不得少于全部热费的50%,余额应当在本采暖期开始后两个月内缴清。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单位按现行面积热价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

  兰州市供热办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兰州市有大大小小的供热单位750多家,其中既有省级单位自有的供热站,也有市、区两级单位管理的供热站,供热主体分散多样,情况也不尽相同。供热单位要点火供暖,首先需全额缴费购买天然气,购气后才能为用户进行供暖,如果采暖用户不能按时缴纳采暖费用,势必将会影响供热单位正常供热工作的开展,影响辖区居民采暖,因此建议采暖市民及时缴费,确保供热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供热温度低于18℃主管部门将责令供热单位整改

  同时,兰州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也再度明确,采暖期内,任何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暖,不得以收费比例低等原因而停止供热,同时,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非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最低温度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用热合同中自行约定。采暖期内,因供热单位的原因造成住宅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供热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超过24小时的,应向用户退还当日热费。

  同时,兰州市供热办也表示,用户不得有下列损害供热设施的行为,如关闭阀门或隔断供热设施;增加供热面积;改变供热设计采暖方式;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装置;安装热循环装置、换热装置和放水装置;室内装修或者其他设施严重遮挡散热器,以及损害供热设施或影响供热质量的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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