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供暖收取二次电费合理吗?
律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解释
中国甘肃网10月26日讯 据西部商报道 (记者 张云)缴纳暖气费还要同时缴纳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兰海商贸城的业主们认为这样的费用不合理。这部分费用到底该谁来承担?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律师。
业主:供暖收取二次电费不合理
10月25日,家住兰海商贸城的王先生向西部商报供暖热线8119000反映,他所在家属院的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在缴纳暖气费的同时一并缴纳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王先生和其他业主认为这样的费用不合理。
西部商报记者在兰海集团客服中心旁的几个单元大门上看到,兰海物业公司向业主张贴了“各楼宇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明细公示表”。公示表中提到:根据《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属物业专有部分的费用由业主缴纳,公示表下方详细公示了各楼宇的二次供暖设施用电度数、单价、总金额、总面积和分摊金额。
热管办、供热站:费用由业主分摊合理
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到底该不该由业主来支付?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兰海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的穆主管。穆主管告诉记者,根据《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属物业专有部分的费用由业主缴纳。兰海商贸城内的住宅为高层,需要用泵来加压二次供水。由于兰海商贸城内的住户都是公司家属住户,以往泵产生的电费由物业公司来替业主承担,但今年物业公司资金紧张,就决定由业主来承担。对此,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称,《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当时定价的时候是要定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但最后没有确定下来。二次供暖必须要安装泵,所产生的电费由业主来分摊是合理的。
律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解释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阎小宁:《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中并没有提到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由业主来承担,《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中提到的“属物业专有部分的费用由业主缴纳”也没有明确指出这部分费的承担问题。阎小宁律师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受益者来承担。针对这种情况,阎小宁律师也提出了两个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应的解释或者明确规定,二次加压究竟属不属于供暖费用。如果包括到供暖费用中,就由供热公司来承担;如果没有包括到供暖费用中,就由物业和小区的业主来协商来制定收取的标准。收取标准必须由物业公司将二次加压供暖的设备费用、电费等相关费用告知业主,向业主公示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