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秉棣
近年来,靖远县将执纪审查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职能的核心任务,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转变理念、重拳出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注重协调增强执纪合力:
注重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省委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整合执纪执法办案力量,形成拓展案源、突破案件的强大合力。同时严格落实通报移送制度,县纪委向检察院移送3人,县检察院向县纪委移交6人,县审计局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5件。
突出重点严惩腐败行为:
坚持按照“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方面,及时核查省双审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实现了效率与效果的高度融合。另一方面,积极开通网站、微信、手机端等新型媒体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44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55件,立案193件,结案1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其中双重处分36人。
监督执纪践行“四种形态”:
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制定出台了《靖远县信访举报及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问题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定期通报,并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从执纪审查职责定位出发,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问题”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五年来,共给予党员干部轻处分175人、重处分81人。
深挖线索用好巡察利剑:
依据思想认识必须到位、巡察重点必须到位、取得实效必须到位、巡察整改必须到位、工作纪律必须到位等“五个必须到位”的总目标,坚持问题线索“沉到底”又“追上来”的原则,坚持“严、细、深、实、勤”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村、乡、县“三个层面”深挖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线索。今年6月份以来,共对14个乡镇的56个村开展了两轮巡察,第一轮巡察共排查问题线索223条,其中移送核实77条、移交整改146条,第二轮巡察已进入汇总报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