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从田间地头到销售市场 兰州市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

2016-10-20 09:38: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从田间地头到销售市场

  我市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

  中国甘肃网10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陈玮) 从田间地头到批零市场,再到市民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实现全链条覆盖和无缝隙衔接。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部门着力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先后启动种养殖环节和销售环节两项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品种、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紧盯种养殖环节农残问题

  今年,我市监管部门加强对奶站的检查,督促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奶站负责人规范填写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同时,督促养殖场户建立防疫、生产、投入品使用等管理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对全市生鲜乳、饲料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处生鲜乳收购站各类记录不完善不规范行为6起,不按规定建立健全饲料采购、使用或加工台账、养殖档案的规模养殖场5家。

  同时,加大水产品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督查力度。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发放《禁用渔药清单》宣传资料,推行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三项记录制度,监督指导生产者按标准要求组织水产品生产。加强地产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杜绝各种假冒伪劣、有毒有害渔用饲料和药物进入养殖环节。在全市百日大整治行动中,共抽检蔬菜样品124440个,农药残留合格率为99.98%;抽检畜产品样品5535个,均未检出兽药残留超标样品。

  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在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中,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市食药监局与市农委联合发文,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规范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证明,细化监管措施,完善追溯制度。产地准出的食用农产品,要求在销售时向购买方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要求查验批次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通过层层倒逼机制,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监管部门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肉菜市场的开办方负责人逐一签订了《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重点指导市场主办方强化对入场经营户的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以大中型超市、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大型食用农产品冷库为重点,统一印制并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

  已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4560户次

  此外,引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作用,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提供不了“三产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批批检测,对农贸市场内没有《食用农产品销售溯源凭证》或《食用农产品购销凭证》的品种进行重点检验,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完成食品快检43232批次,乡镇食药监管所完成快检20000余批次。

  在“百日大整治”行动中,共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4560户次,检查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87个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规范违法违规行为42起,监督抽检食品45批次,取缔无照经营户41户,查扣各类劣质食品134公斤,查处不合格肉品133公斤。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