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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版《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出炉 小区有业委会物业费实行市场价

2016-09-09 07:30:43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新修版《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出炉

  小区有业委会物业费实行市场价

  中国甘肃网9月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欧阳海杰)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按照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对《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实行酬金制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实行物业小区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的出入证(含IC卡等)。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记者对比发现,新旧《办法》有三处明显的变化。

  变化一: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类型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新版《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实行包干制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办公及各类商业用房等)以及普通住宅实行酬金制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变化二:在规定物业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时,旧版《办法》并未明确免费办理的出入证数量,而新版《办法》则明确规定,实行物业小区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的出入证(含IC卡等)。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卡证费)。

  变化三:旧版《办法》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和申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

  而新版《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核定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不再要求办理和申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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