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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控烟办责令4家餐饮单位改正 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2016-09-07 08:17:1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市控烟办责令4家餐饮单位限期改正

  中国甘肃网9月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刘晓芳) 9月6日,由兰州市控烟办、市公安局、市卫监所、市食药监局、城关区控烟办及各区属执法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城关区公共办公场所及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控烟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组先后对城关区的六个行政办公楼近二十家单位,60余个办公室及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从总体情况来看,各行政单位对《条例》知晓率较高,在无烟环境布置方面,基本都张贴了禁烟标识。大部分办公室无烟具、烟蒂、吸烟者,特别是城关区地税局设计制作了规范的符合其装修风格的特色禁烟标识、宣传画、桌签,并进行了张贴和摆放。

  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定的问题。个别办公室无禁烟标识,或禁烟标识不规范,不包含控烟投诉举报热线及罚则等核心信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禁烟意识不强,有抵触情绪。其中酒泉路城关区人民政府2号办公楼城关区国税局稽查局209办公室问题突出,发现烟蒂、烟盒并伴有浓烈烟味。由城关区卫监所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开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执法人员对餐饮场所检查主要针对大型、热点、老字号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日常12320投诉情况,抽查餐饮场所共9家,对其中4家进行了责令改正处罚。总体来看,之前检查整改过的餐饮场所工作大体良好,设有控烟劝导员,能及时劝导顾客停止吸烟,但是一些单位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如悦宾楼、“火烧鹅”等,大厅虽维持良好无烟环境,但在包厢仍有烟灰缸存在。此次执法暴露出一些场所不能够切实落实场所管理经营者控烟法律主体责任,如正宁路小龙坎火锅,不仅无任何控烟标识张贴,还主动为顾客提供烟具,现场发现吸烟者,服务人员对“兰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一问三不知。农民巷兴盛酒店禁烟标识虽张贴规范,但服务人员未能及时劝阻。农民巷老东乡开锅羊肉,于5月份被市民投诉,直至今日未见整改,负责人推诿辩解,对控烟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场所无禁烟标识,违规设置吸烟区,同时有现场吸烟者。城关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法律责任教育,并对其出具了责改意见书,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

  据悉,控烟条例实施以来,一些经营单位主动联系监管部门指导做好控烟工作,如农民巷华宇开锅羊肉店,现场服务人员对法律责任认知清晰,禁烟标识张贴醒目规范,现场空气清洁。城关区控烟重点单位兰州万达文华酒店,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以身作则,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大量的控烟工作。同时,进行了多次全员控烟知识培训,并在酒店大堂、客房等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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