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9月2日讯 (通讯员 张彩霞) 8月23日,临潭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在我县务工的湖北籍农民工张荣、林继河等人的投诉,反映了其在临潭县冶力关镇洪家砖厂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的情况。
随后,监察大队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临潭县冶力关镇残联友谊建材厂法人代表为李丰田,砖厂承包方为湖北籍吴兴成,拖欠湖北籍农民工张荣、林继河等21名工人7月份、8月份工资共15万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冶力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该厂法人代表李丰田、承包人吴兴成多次协商,最终李丰田于8月26日筹集资金15万元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冶力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发放了被拖欠的21名工人全部工资。
此次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成功调处,及时化解了劳资矛盾,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该县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