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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西沟矿重大火灾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6-08-25 09:26:3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中国甘肃网8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高慧霞) 8月24日,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副矿长史佩新、张磊,调度室集控操作员崔荣,调度室值班监控员翟亮,生产技术科维检工程主办李永龙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肃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肃南县公安机关于8月20日对西沟矿外包施工单位4名涉嫌犯罪人员依法刑事拘留。

  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8·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工会、国资等部门和张掖市、嘉峪关市、肃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目前,经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事实。调查工作仍在深入进行中。又讯(记者高慧霞)8月24日,酒钢集团向嘉峪关市民政局正式提交了8·16火灾事故中三位救人者申报烈士的请示材料,拟将王辉、王积臻、宋光文三名同志申报为烈士。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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