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网约车新政发布尚未“满月”,各地仍在研究制定落地细则,在细则出台之前,有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仍会查处非法营运的网约车。近日,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在对黑车联合执法时透露,目前北京网约车细则尚未落地,私家车从事网约车工作仍算“黑车”,将面临2万以下罚款。(8月24日《新京报》)
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七月新政”只是第一只靴子,属地管理下的地方细则,才是亟待落地的最后一只靴子。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因此,仍有两个月的博弈期,给地方细则多方角力留下了窗口与空间。不过,运管部门的共识似乎是板上钉钉的:能打则打、能压则压,并不会如其他新政一般,在过渡期对准生证马上到手的新事物网开一面或睁眼闭眼。
因此,下面的事实就很容易理解了:并非只有北京的交通执法部门在政策空当期执行既有法规。山东淄博、广西南宁、江西南昌等地交通执法部门也曾公开表示,地方细则出台前,专车还是“黑车”。
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约车新政之所以遵循了属地管理的原则,其实是让地方“家规”因地制宜、多听听当地市民意见的,而绝不是让地方规则量体裁衣为本地网约车打造属地版“小鞋”。
网约车新政快满月了,“打黑”仍是地方运管部门的主旋律,这是让人担心的一个倾向——地方版细则会沿袭这个摆在脸上的思路吗?须知,因地制宜的另一面,很容易让自由裁量演变为合法伤害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固然无须对地方细则太担心,但,主管部门不能不对各地呈报的细则不上心。严防偏袒、禁绝“私货”,这是审查地方版细则的底线原则。
一辆网约车,可能对应着一家灯火。网约车地方细则熬的这碗汤,但愿能调众口、解百忧,起码不至于闻出怪味坏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