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促进农业节水发展现代农业
记者 宋振峰
日前,经甘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对于甘肃这一水资源短缺的省份来说,《方案》的通过意味着什么?对农民会不会造成新的负担?亮点又在哪里?……围绕这一系列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甘肃省水利厅厅长魏宝君,邀请他对贯彻落实《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是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记者:魏厅长,您好!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样,这意味着农业用水要涨价了?
魏宝君:我省干旱少雨、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用水结构却很不合理,农业灌溉用水占全省总水量的80%,在河西局部地区,甚至高达90%。但是,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以及“一带一路”黄金段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小康社会建设等等,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保障需求越来越高。
就这么一“杯”水,大家都想喝,怎么办?要破解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的现状不相适应的矛盾,破解水资源总量不足和配置不优的问题,根本出路就必须从农业这一用水大户入手,大力发展农业节水。
而要达到这一目的,除了加快升级水利基础设施,最需要的就是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就是重要的突破口。
农业水价一直是水利领域的敏感地带。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总觉得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意识不到水的商品属性,以至于现行的农业水价标准普遍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这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农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而且水费难以维持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对水管单位的自身发展和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造成影响。
因此,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调整水资源供需关系、优化用水结构、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加快和深化水利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将我省列为全国水利改革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要求先行先试开展水利有关领域改革,其中要求要加快探索建立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又将我省高台县、民乐县、凉州区、民勤县、白银区5个县(区)列入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后,省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于2015年底如期完成了试点任务。从试点情况看,5个试点县(区)水价平均提高了50%,达到运行成本;其中高台和民乐县水价提高了1倍,达到完全运行成本。尤其是5县(区)坚持“项目搭台、改革唱戏”,通过项目支撑和示范引领,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农业收益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尽管水价提高了,但用水量相对减少,水费支出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下降,收入倍增,没有增加农民负担。
这次,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下发后,我省遵循这一意见,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财政、国土、农牧等部门参与,并充分吸收和借鉴试点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详细研究,起草了《方案》。
《方案》的出台,就是要在保障基本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通过改革,树立市场意识、遵循市场规律,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要坚持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思路“小步快走”,点上找突破,面上逐步推,点面结合,稳步推进
记者:《方案》针对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等不同区域,设计了不同的农业水价改革路径。这一做法的出发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