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型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管控的通知
为严格执行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大型货车城区限行通告的有关规定,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加强对经市区通行的大型货运车辆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昼夜24小时禁止过境车辆和核载8吨以上(含)或3轴以上(含)大型货运机动车在东岗桃树坪以西,南山路(含)、五星坪(含)、晏家坪三岔路口(含)、武威路双洞子以北,岸门三岔路口以东,沙井驿三岔路口以南,高速公路兰州北出口和天水路出口以南区域通行。
二、对核载8吨以上(含)或3轴以上(含)向城区物流企业运输物资的货运车辆禁止在上述区域内通行,运输的物资一律在禁行区域以外的物流集散地进行转运,已经办理的电子通行证即日起全部予以废止。转运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必须是在交警支队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核载8吨以下或3轴以下车辆,每日0时至6时期间通行。
三、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障车辆以及油气运输、邮政速递、重点工程车辆一律在交警支队办理电子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劝返;拒不驶离现场聚众闹事、阻挠辱骂执法人员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及车主做好出行安排和选择好出行路线,自觉遵守通知要求。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