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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最高可获2万元奖金

2016-07-26 09:04:4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最高可获2万元奖金

  资料图片

  中国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朱浩源)近期,我省将对兰州市、天水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月2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将此项工作扎实推进,该厅开通电话、邮件等渠道,接收群众对涉嫌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一经查证核实,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给予适当奖励,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但历年已通过信访、仲裁或诉讼等渠道处理过的事项不在此次举报范围内。

  严查继续领取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保待遇的个人

  举报范围包括,参保单位采取涂改、伪造、藏匿、变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协同个人、其它机构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通过其它方式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协同他人、单位或其它机构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丧失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

  严惩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经办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征收、支付、管理等环节存在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政策规定,降低缴费比例、减免社会保险费,或与缴费单位串通,默许缴费单位以虚假资料逃缴、少缴社会保险费,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未严格审查和核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标准,或利用职权伪造、篡改社会保险档案,或与相关单位、个人串通,默许以虚假资料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与定点服务机构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串通,以虚假治疗等手段非法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擅自为未取得定点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结算服务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等违法违纪行为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违规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保险基金超范围支付的等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

  监督利用社保卡变相销售保健品的定点零售药店

  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医药等费用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利用社会保障卡,采用串换药品、以药易物等手段,直接或者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医疗器械等,或将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列入或变相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多记多收医药费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不合理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伪造门诊或住院病历、处方,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将非参保人员冒名就诊或住院等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未经参保病人同意擅自超出规定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转嫁给病人负担的;将交通肇事、医疗事故、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不符合社会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及非医药费用列入或变相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采用划卡后现金退付等手段,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等,也可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31-8828999;举报邮箱:jjjdjb@sina.cn;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统办一号楼819室。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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