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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的答记者问(图)

2016-07-22 09:29:52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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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波答记者问

  陈波答记者问

  《中国经济导报》甘肃站记者: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请问,今年我省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陈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狠抓“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一是加强政策设计。根据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甘肃实际研究制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1+2+1”政策体系,(“1”就是一个总体意见:即《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2”就是两个指导意见:即《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齐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另一个“1”就是一个实施意见:即《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二是着力化解过剩产能。研究制定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全省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3.9万吨,分别占总产能的15.72%和13.34%;淘汰退出落后煤矿70处、产能约991万吨,分别占煤矿总数的41.4%、总产能的19.4%。今年上半年,我省原煤产量1939.97万吨,同比下降5.4%;钢材352.51万吨,下降21.5%;粗钢335.80万吨,下降26.0%。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电解铝、铁合金、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在新增产能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环保、安全、标准、质量等关口,严控新增无效、低效产能。三是积极有效去库存。工业去库存方面,5月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产成品库存494.48亿元,同比下降5.0%。截止6月底,省属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142.04亿元,同比下降3.81%。其中酒钢集团钢材、原铝库存分别下降43.95%、82.75%,靖煤集团煤炭库存同比下降35.63%。房地产去库存方面,随着“去库存”、“降首付”、“减税收”等刺激房地产政策发挥效力,对促进住房消费、消化商品房库存起到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57.15万平米,同比增长25.88%,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8.2个百分点。四是多措并举降低成本。1-5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9元,同比降低1.2元。特别是通过电价改革降低用电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减费清税等措施,冶金、石化、有色行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下降都在1.5元以上,仅通过组织大用户直购电交易237亿千瓦时,降低重点行业企业成本26亿元。同时,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将收费项目从15项缩减至9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度有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扎实做好“1+2+1”政策体系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和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为打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工作。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要求,稳步推进钢铁、煤炭等特困产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因城施策,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有效控制增量。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税费负担,切实增强优质企业竞争力。三是有序化解金融信贷风险。按照“严控增量、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的原则,全面排查各类金融风险,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化解处置。通过兼并破产、债转股等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甘肃站记者:我问两个问题,第一,今年以来,甘肃省蔬菜、猪肉等关系民生的价格过快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比较大,对此您怎么看?第二,涉及民生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作为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波:价格问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省委、省政府也一直高度关注,每月都研究部署价格调控的举措,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我先回答第一个。一是蔬菜价格季节性特征明显。去年入冬后,天气变冷,生产、储存、流通成本有所增长,导致蔬菜价格呈季节性上涨走势,随着春节的来临,蔬菜价格进一步上涨,春节过后又出现倒春寒雨雪天气,造成3月份蔬菜价格继续上涨。进入4月份,随着各级政府跨省调配蔬菜、开设早市等各项平抑菜价措施效果显现,蔬菜价格回落。二是猪肉价格周期性特征明显。受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减少、部分市场供应阶段性偏紧以及养殖户压栏惜售等多重因素影响,猪肉价格持续波动上涨。为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我省于4月23日-5月6日期间,在兰州市、武威市共计51个直销店和3个批发点同时投放1400吨省级储备冻猪肉。目前生猪养殖利润较高,仔猪补栏较为积极,国务院及各地区也采取了各项鼓励生猪生产和供应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平抑猪肉市场价格。关于第二个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委相继组织开展了药品、环保电价、涉企收费、旅游、电信等多项专项检查以及反垄断调查,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价格领域专项检查力度,结合涉企收费“回头看”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月份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对涉及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电子政务平台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进行专项整治。9月份集中整治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10月份集中整治旅游景点、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优惠政策的行为等;11月份集中整治执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和社会化停车场不按规定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收费,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得到媒体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联合加大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我们也将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全国、全省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价格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李瑞虎答记者问

  李瑞虎答记者问

  《香港商报》甘肃站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谢谢。

  李瑞虎: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压力,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稳步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培育和壮大富民产业,狠抓脱贫攻坚,积极鼓励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环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平稳态势。

  一、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2元,同比增长8.2%。增速较一季度上升1.1个百分点,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

  (一)工资性收入。上半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7847元,同比增长9.2%,拉动可支配收入5.9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72.2%。主要拉动因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扩大业绩考核奖发放范围并提高发放标准。今年5月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发了2014年业绩考核奖,人均5000元;部分市州继续提高发放考核类奖金标准,其中兰州市发放标准由上年人均2.3万元提高到3.7万元;酒泉市科学发展观奖励发放标准由上年人均1.3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是发放公车改革交通补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参公单位按照厅级补贴1950元,处级补贴1200元,科级补贴750元,其它人员补贴500元的标准发放;三是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二)经营净收入。上半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1117.7元,同比增长11.4%,拉动可支配收入1.0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12.4%。主要拉动因素:一是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继续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推动第三产业、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改善创业环境,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推动城镇居民大力发展三产;二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与其紧密相关的物流业迅速发展,快递业务量猛增。这些利好使个体经营及非公经济的从业人员比例上升,收入增加。

  (三)财产净收入。上半年,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1100.1元,同比增长3.0%,拉动可支配收入0.3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3.4%。由于银行储蓄利率下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全线回调、股票行情不稳定、出租房屋收入基本持平等等因素影响,财产净收入增幅较上年有所减缓。

  (四)转移性净收入。上半年,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2097.5元,同比增长5.6%,拉动可支配收入1.0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12.0%。转移净收入中养老金收入所占比重最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高龄老人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的提高,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农村居民收入稳健增长

  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6.8元,同比增长9.1%。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呈现稳中有减的态势。

  (一)工资性收入。上半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989.5元,同比增长13.0%,拉动可支配收入3.8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42.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饮用水及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增多,劳动力需求增加;二是土地流转不断增多,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成为打工族;三是近两年,受全国经济调整换挡,省内外钢铁、水泥、煤炭去产能调结构影响,企业减员增效,农民工返乡务工人数增加。

  (二)经营净收入。上半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1202.3元,同比增长10.3%,拉动可支配收入3.7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41.2%。从农村三大产业来看,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5.7%;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1.0%;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23.9%。上半年,农村居民第三产业收入占经营净收入三成,主要拉动因素:一是近几年,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快瓜菜、草畜、林果、马铃薯、中药材、小杂粮等优势支柱产业发展;二是主要农畜产品价格回暖,部分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三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更加注重回归自然,放松调整,使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农家乐迅速发展,收入较快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上半年,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68.3元,同比增长6.9%,拉动可支配收入0.2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1.6%。土地流转有序开展成为农村财产净收入的亮点,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意见、办法,构建了政策扶持体系,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上半年,农户得到结算的土地流转资金,拉动财产性收入增加。另外,随着农村小康步伐加快,先富起来的农民购置一些农用固定资产用于出租,租金等财产性净收入增加。

  (四)转移净收入。上半年,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996.8元,同比增长4.3%,拉动可支配收入1.4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15.2%。随着敦煌文博会、宝兰铁路、兰渝铁路、临渭高速等项目的稳步推进,带动务工人数增加,致使寄带回收入增加。另外,自2016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人均补助水平普遍提高300-35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900元,推动转移净收入增长。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惠农政策趋于稳定,拉动效应继续减弱,转移性收入增幅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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